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在优化资源配置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。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主要分为两种类型,一是产业互联网平台,二是具有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。应该说每个地方政府及投资方心中都有一个“交易所”梦,也就是要建设具有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,可在现实监管环境中审批难度极大。一是新设交易场所政策协调难度大,根据清整联办设立地方交易场所要求,确有必要新设交易场所的,省级人民政府应事前书面征求联席会议意见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含34个国家部委和机关单位,书面征求意见获得难度大。二是交易主体适格要求高,交易场所定位是机构间交易市场,交易客户限定为行业内企业。三是交易模式合规要求高。
在当前商业环境和法律框架下,采用电子商务模式,通过引入或设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开展线上商品贸易,同时嫁接供应链管理、物流仓储、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易结算等职能,已具备实现利用新兴技术重构商业模式,实现商品批发贸易的集中交易、集中物流和集中结算和提高综合管理、业务运转效率,降低运营成本。
2019年2月,由商务部、银保监会及证监会等12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》明确鼓励商品市场转变经营模式,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交易模式和规则创新,稳步推进平台经济发展。意见中指出: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、物联网、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,围绕集聚资源、便利交易、提升效率,构建平台产业生态,推动商品生产、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、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。
近年来,发展平台经济成为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,也是我国流通领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。《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指导意见》的出台是为了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,加快推进商品市场以发展平台经济为重点开展优化升级。
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提出,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。加快推动商品市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,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。2023年底启动的“全国大宗商品交易通”平台目前正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进行软件系统建设,未来平台采用天天交易、日日交割且不设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模式,将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每日的交易与交割有机结合,以“价格联动”的方式,实现大宗商品的实时定价,在动态交易过程中对冲基差风险。“全国大宗商品交易通”活跃后,能够科学动态地形成地区、品牌、等级的升贴水数据,并通过市场交易行为不断调整优化仓单资源的配置,引导并促进现货市场的规范与发展。
当前,我国消费互联网平台正进入“瓶颈期”,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正蓬勃兴起,潜力十分巨大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政府积极支持平台企业赋能实体经济,对平台企业在新技术、新业态等方面的探索和投资布局给予更大的支持。2024年,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将成为振作经济士气的重要载体。